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闫骏 电话:(010)66556220 (010)51555007 传真:(010)66556218 (010)51555028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01(100037) 电子邮箱:eptech@163.net
二○一○年五月十日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钢铁协会 中国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过程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西安热工研究院 华东理工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 华北电力规划院 华东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中南电力设计院 西南电力设计院 大唐集团 广西水电集团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北京高碑店电厂 厦门嵩屿电厂 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 江苏利港电厂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宁海电厂 华电长沙电厂 华能集团山东众泰发电有限公司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利港电厂 上海申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弗卡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有限公司 洛阳天誉环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