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环境保护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签署共同推进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合作协议。
环境保护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今日在广州签署共同推进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分别在协议上签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一体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和经济政策先行先试、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全国探索环境保护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和示范区。 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此次签署的部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涵盖领域广泛,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不仅能够支持广东省更好地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而且可以为其他地方积累有益经验。环境保护部今后将从支持珠三角环保一体化、支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和经济政策先行先试、加大环境影响评价支持力度、支持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建设、支持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支持广东省加强环境保护。 为确保部省合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协议规定建立部省合作机制。环境保护部和广东省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研究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签字仪式由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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