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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中国国内近期不会采取总量控制税来达到减排的目的 |
(时间:2010-2-25 9:23:50) |
昨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哥本哈根会议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与政策”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表示,中国国内近期不会采取总量控制税来达到减排的目的。 作为哥本哈根会议中国代表团的副团长,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表示,现在已经进入了后哥本哈根时期,今后的谈判进程以及定于今年年底召开的墨西哥气候大会,各方的立场和策略都可能出现一些调整和变化。 “但我个人认为,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各个主要方的立场不大可能会有实质性的变化。”于庆泰分析,首先,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寻求合作的基本态度不会改变;第二,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发展权益的基本立场不会改变;第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的既定政策不会有实质性改变。 谈到我国的减排措施,苏伟明确表示,“近期中国国内是不会采取总量控制税的方式”。因为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且在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方面中国并没有责任。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不应当,也不会对于温室气体排放设定一个上限。考虑到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等因素,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还要有一个相应增长的过程。 但他也强调,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不会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事实上,中国正在为实现到2020年,相对于200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这一目标尽最大的努力。 对于企业今后在减排方面可采取的措施,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高级研究员曾少军提出减排管理的概念,包括四个方向:一是可以继续做CDM;二是关注资源减排;三是充分介入能源审计;最后,建议在资金比较充足的情况下,介入减排项目投资。 曾少军认为,“自愿减排”是在目前业务比较低迷的情况下试图探索出的一条新路子,因为规模较小、买家不稳定和价格较低,到目前来说仍然比较困难。对此,他提出“快、高、广”三点建议,即首先加快运作现有的一些已经通过核查或者注册的CDM项目;其次,要提高碳资产购买的质量;最后,“自愿减排”可以更多地介入一些社会意义更大的、农村分散的早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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