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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国家海洋环保执法检查组:严格监管沿海建设项目 |
(时间:2009-10-27 10:32:14) |
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等9部门组成的国家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组,近日对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河北省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认为在陆海统筹,严格环境准入,强化陆源污染防治,增强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合力推进海洋保护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值得借签。 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河北省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唐山市唐海县污水处理厂、冀东油田含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环境保护情况,首钢京唐公司污水处理厂、曹妃甸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以及港区煤码头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检查组认为,河北省在不断加快海洋经济产业带建设的同时,认真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在海洋环境规划、陆源污染治理、海上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海洋环境监管能力方面,河北省以保障暑期环境安全为重要内容,将秦皇岛近岸海域水质保护作为海洋环保工作的重点,加大了污染源排查以及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查处力度。成立了秦皇岛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海洋监测监视中心和海洋预报台,制定并实施了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了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网络。 检查组建议,河北省要进一步统筹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沿海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严格规范污泥处置;在加快涉海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海洋生态的保护与恢复,严格执行渔业生态损害补偿的政策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海洋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与应急响应装备、加强海洋环境监管机构等海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于万魁表示,河北将继续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处理好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海洋环境保护的投入,狠抓海洋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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