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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 |
(时间:2009-10-9 11:01:20) |
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政府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推进组第三次协调会议上获悉,目前吉林省已完成77个工业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中的45个,其余32个项目在建。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在会上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项目建设,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并采取超常规运作方式,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项目建设。 环境保护部明确要求吉林省规划项目中的工业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两类计77个项目,要提前一年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自今年6月以来,吉林省政府采取加大项目建设调度频次,垫付建设资金,强化省级督察,实行行政问责等刚性手段,向全面完成规划项目建设目标冲刺。 从7月初开始,吉林省环保厅每周调度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将调度情况于每周二报省政府并通报地方政府,每月向省政府报告松花江规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吉林省环保厅已连续11周调度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吉林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决定向因国债补助资金没到位影响建设进度的12个项目,由省财政筹集先行垫付2.26亿元建设资金,并从发行的地方债券中解决部分资金不足问题。吉林省政府决定对国家补助资金未到位、同时要求垫付资金项目的所在市县政府,对项目工期安排、到位资金使用做出承诺,以确保省级财政垫付资金用在刀刃上。 吉林省政府责成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等部门,成立松花江规划重点项目督查组,将进展缓慢的规划项目列为督察督办重点。在现场办公中,督查组就所发现的问题,与当地政府共同商量加快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同时现场约谈当地党政“一把手”,督促他们根据国家和省里要求的项目完成时限,建立包保制度,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方案和工期,倒排时间表,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吉林省政府决定对地方政府建设规划项目情况实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列为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能按期完成规划项目建设的县市,要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在全省“发展杯”竞赛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从2010年起对这个地区新上涉水建设项目实行环保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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