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十四五节能环保|电力节能|节能服务|节能电机|十三五|十四五|政务动态|冶金|电力节能产品及技术|煤炭
节能锅炉|新能源|节能通用机械|暖通制冷|通用节能装置|光伏|绿色照明|国际视野|十大节能工程|企业动态
专业论文|人物访谈|推荐案例|变频器|
>>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务动态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工信部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时间:2023/7/25 10:35:52)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信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应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
  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各地区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各地区要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优先支持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四)第三方评价机构
  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查实评价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受评价方问题的评价机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为提高评价质量,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绿色工厂的推荐数量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额不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于2023年9月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名单,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天津碳达峰碳中和运营服务中心 
    5月18日,天津碳达峰碳中和运营服务中心启用仪式在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城市能源革命高 
热点文章
·《泰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发布
·上海市成立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
·拥抱氢能|电装在绿氢应用示范工厂启动制氢
·行业首批!海尔空调性能获优级认证用户放心
·海尔空调获SGS碳中和证书
·宁夏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显著
·TCL科技发布碳中和白皮书 承诺“305
·柬埔寨太阳能革新 开放屋顶光伏市场
·国家发改委: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
·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大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投资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80801894 合作电话:010-80801894 媒体联系:QQ 769209918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769209918@qq.com
域名:www.gjjnhb.com www.gjjnhb.cn 中文域名:www.国际节能环保网.com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京ICP备0900751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