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2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节能重点工程项目、节能技术装备示范项目、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详见《通知》要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佛山市内的独立法人,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主体为节能服务公司。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审批规定,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保证2022年前开工建设);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节能技术装备示范项目的技术和设备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请工业、建筑、交通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并汇总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属地责任,组织并汇总本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二)材料要求。请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提交光盘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市有关单位、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能分工汇总项目单位申请报告于7月5日前报送我局。 (三)其他。其他事项以省《通知》为准。 请予以支持为盼! 附件: 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2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2.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2022年)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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