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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惠州深圳要坚持联合治污 |
(时间:2009/6/30 10:39:15) |
作为连续两年被广东省人大列入重点建议案,和连续3年被广东省环保局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淡水河污染整治一直是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日前率省环保局等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赴惠州、深圳调研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检查了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河河道施工现场、淡水河上洋断面(深圳、惠州交界断面),坪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现场等,听取了两市的情况汇报。林木声充分肯定了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沿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可持续性治理和联合治污,全力推动结构减排,加强考核,实现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新突破。 据了解,为加强对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广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还确定由林木声负责领办“淡水河污染整治”重点建议案的办理。今年5月,深圳、东莞、惠州3市签订了《界河及跨界河综合治理计划》,建立定期会商和部门联动机制。 惠州、深圳两市各负其责,稳步推进淡水河污染整治。严格环境准入,惠州市2008年因不符合环保要求否决淡水河流域建设项目63宗,否决率达11.9%;2009年1~3月否决13宗,否决率为9.5%。深圳市从实施淡水河流域区域限批至今否决建设项目31宗。同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流域内,深圳市已建成5座日处理能力37.5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76万吨。 目前,淡水河水质有所改善。监测结果显示,2008年,深圳境内的龙岗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下降39.7%,坪山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下降7.6%。惠州境内淡水河与西枝江汇合处紫溪断面水质也有较大改善,基本实现了“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 林木声说,两地政府要创新机制,加强协调,处理好发展和污染整治的关系,坚持联合治污。坚守“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控制红线,继续实施流域限批、行业限批,特别是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污染项目上马。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整治面源污染,明年年底前,流域内各镇必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推进清洁生产,提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坚决依法取缔流域内无牌无证的排污企业,对超总量、超标排污的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一月一巡查,实现现场检查及核查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有效化。建立流域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流域内重污染企业限期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到2010年,流域内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超过9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65%。 林木声指出,要将淡水河污染整治任务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流域各级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按年度进行评估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不达标或督办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广东省环保局要会同监察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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