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月7日对外通报,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已获阶段性进展。其中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等省市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全国首个污染责任保险理赔事件圆满完成,绿色保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透露,下一步将从四方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一是本着“政府支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立法推动”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逐步扩大;二是近期要提出试点工作方案,并抓紧研究提出污染损害的赔偿标准,开发符合实际需要的产品;三是在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等领域开展试点;四是国家和地方各级环保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在国家和地方相关立法中写进环境责任保险的条款;研究对投保企业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税收优惠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