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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 |
(时间:2014-7-3 8:58:47) |
7月1日起,《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文件中对锅炉的排放气体污染物含量、功率、粉尘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据了解,新标准的实施将促使不合格的大型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对中小型锅炉是一场关乎“去留”的严峻考验。 “在新的排放标准中,首次将汞的排放纳入到标准中”,洛阳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同时对传统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排放又有更高要求。 该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洛阳市全市燃煤总量为3500多万吨,燃煤发电厂是锅炉治理中的“大头”,但是出于经济、居民生活等考虑,治理工作需一步步进行。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全市锅炉施行新的污染排放标准,排放污染至少会降低50%左右。 那么,目前锅炉使用状况如何,新标准实施后,不符合规范的锅炉又将何去何从?昨日,记者咨询了洛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总工程师姜卫东。 姜卫东介绍,洛阳市目前全部锅炉数量为2219台,市区(包含吉利区)锅炉数量为550台,相较大约10年前,“锅炉的整体数量下降了50%左右。”姜卫东说,新标准的实施,将对不合规定的大型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对于中小型锅炉,“可能会放弃使用重新购买,或者就采用第三方供暖”。 据介绍,目前,仅2吨以下的小型锅炉就占全市锅炉总数的60%左右,市区范围内锅炉已逐年进行拆除,主要分布在县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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