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25亿元投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涉及468个项目,有利于带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国家发改委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要求,他们组织编制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2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所有项目均为企业投资项目,国家只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通过实施这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方面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更可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约370亿元,有利于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这468个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高效照明系统改造等项目共229个,总投资228.2亿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6亿元。二是支持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包括: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重点项目共143个,总投资151.9亿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3亿元。项目实施后,可形成21500万吨节水能力,废物循环利用量可达480万吨。三是支持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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