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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国家能源局确定能源发展四重点 |
(时间:2008/10/13 9:49:31) |
面对变化多端的国际能源局势,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提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推进能源产业走上科学发展道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妥善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迫切需要。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近日在部署学习实践活动时强调,要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这个主题,确定四个载体作为抓手,即“积极利用境外油气资源,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加快发展核电,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改善电煤供应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形成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据张国宝介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能源供给能力明显提高,2007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是2002年1.65倍,五年年均增长10.5%。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油气工业“走出去”成效显著,与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和管道项目合作。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已经走出了第一步,石油安全有了初步保障。目前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资源约束日益加剧;二是环境压力十分突出,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在70%左右,煤炭消费量占世界的41%,煤炭大量开采利用,导致地表沉陷、地下水系破坏、大气污染,甚至矿难不断;三是能源效率比较低下,我国单位GDP能耗约是美国的4倍,是日本、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的7倍,是印度的1.5倍;四是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在节能、先进核电、深海油气勘探、洁净煤利用、新能源技术和前沿技术领域,以及能源技术创新机制方面,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五是安全隐患不断增加;六是城乡用能差别较大。这些问题的形成,既与我国当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能源资源禀赋有关,又与一些地方和行业存在的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发展速度的粗放增长方式有关。 张国宝说,在国家能源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恰逢其时。国家能源局的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坚持科学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这个主题,着力转变局和司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能源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地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能源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政府能源管理工作能力,把全社会发展能源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能源领域的各个方面。自3月份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来,国家能源局边组建、边承担十分繁重而紧迫的工作。几个月来,中国—中亚天然气管线和西气东输二线正式开工,同俄罗斯等国开展了能源合作谈判,同香港特区政府续签了后20年供电供气合约。在加快大煤矿建设、缓解电煤供应紧张,以及奥运保电、迎峰度夏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在节能减排方面,关停小火电1458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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