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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黑龙江成立节能监察局组织查处重大节能违法案件 |
(时间:2012-2-22 11:02:31) |
近日,黑龙江省成立节能监察局,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节能违法案件;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地)、县(市)查处节能违法案件。黑龙江全省节能监察行政职能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此外,黑龙江省还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定位和职能进行了明确:黑龙江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全省节能技术支撑机构,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仍隶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上接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其职责任务是:承担全省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能源资源节约分析、监测、研究及相关信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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