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以来,沭阳县实施有计划关停拆除高污染的燃煤锅炉,根据燃煤锅炉企业所在区域位置,该县把关停拆除任务分解到全县各乡镇及县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计划关闭高污染燃煤锅炉49台,实际关闭142台,2015年,计划关闭高污染燃煤锅炉95台,已基本完成。该县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关停拆除合格的110台锅炉企业补贴补助资金168.93万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并强令按期拆除,此举让按照要求做到的企业得到补偿,也体现政府对企业发展的关心。 近年来,该县积极按照上级统一布置,针对大气环境不同的影响源,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优化美化大气环境,在燃煤锅炉整治方面,该县加强燃煤锅炉源头管控,对新建企业、老企业、建成区内外企业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实行严格管控:一是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二是建成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三是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设施;四是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调查摸底,提供锅炉清单,有计划的关停拆除;五是对建成区范围内拟新建的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内拟新建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不予办理燃煤锅炉使用证。 对燃煤锅炉有计划的关停拆除,减少了燃煤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对大气环境的优化美化起到了推进作用,对按照标准关停拆除锅炉的企业的经济补偿,也鼓励企业实施关停拆除决心和加快拆除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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