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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怀化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将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 
				 
                
                  | (时间:2015-8-6 8:58:41) | 
                 
              
             
            
              
                
                  
        
          
  8月5日,记者从市燃气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我市将从今年起开展怀化中心城区燃煤锅炉限期改用清洁能源三年行动计划,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内的工业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95 家单位使用的10 蒸吨(含10 蒸吨)以下的锅炉、窑炉等将全部改造为使用清洁能源的锅炉。    市燃气办主任张英介绍,本次整改将按照分步实施直至取缔的原则,对被确定的整改对象,限期自2015 年至2017 年完成改用管道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用管道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用户,对其管网建设费进行减免优惠奖励,减免优惠奖励采取逐年递减原则,即在2015 年至2017 年完成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建设费由怀化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基价分别减免70%、60%、50%,同时,燃烧设施改造费用由市财政从排污费收入中安排专项经费,每蒸吨分别补助1.8 万元、1.6 万元、1.4 万元。补助时间截至到2017 年12 月31 日,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改造的,市财政将不予补助。    此外,对逾期拒不整改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怀化分院将不再对其锅炉等燃烧设施进行年检,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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