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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辰溪县环保局开展城区燃煤锅炉整治行动 | 
				 
                
                  | (时间:2015-5-8 10:13:16) | 
                 
              
             
            
              
                
                  
        
          
  5月6日,从辰溪县环保局获悉,为切实解决城区锅炉烟气污染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县将分步骤开展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1日起至12月31日,5月1日至5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为自行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强行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整治验收阶段。    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整治完成后,必须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对在整治期限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治和完成整治的单位和业主,环保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坚决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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