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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中山市禁燃区内改造锅炉获奖百万 |
(时间:2013-10-8 10:41:41) |
日前,全市锅炉脱硫脱硝专项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行。会上,市环保局代表市政府向禁燃区内首家完成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治理的企业———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颁发总额达112.5万元的奖励。 2013年3月1日,中山市政府划定火炬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南朗镇、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为中山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已建成的10蒸吨/小时以下(不含10蒸吨/小时)高污染燃料锅炉须于年内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其余规模的已建成的锅炉亦须按要求实施烟气治理工程或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市政府出台了锅炉污染减排资金奖励办法,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的企业或个人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规模小于1蒸吨/小时的每台锅炉奖励1万元,大于等于1蒸吨/小时的锅炉按规模每蒸吨奖励1.5万元。 据了解,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是禁燃区内首家完成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治理的企业,也是全市首家获得中山市“十二五”锅炉污染减排专项奖励资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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