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兰溪办事处检务工作人员在出证审单中发现,某节能灯生产企业在报检资料中随附的唛头图片上有“Made in Germany”字样,随即报告检验员。
经检验员现场检验,该批节能灯共计11.75万只、2380箱,货值为2.93万美元,出口至阿联酋,内外包装箱和产品上均有“Made in Germany”字样。经送样检测,其光效、光通量、灯功率等性能指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目前,兰溪办事处已对该批货物依法进行查封,并按商检法有关条例进行立案查处。这是兰溪办事处首次发现出口产品假冒原产地案件。
据调查,该批货物的包装和标识模板都是顾客提供的,工厂疏于审查和监管,未意识到原产地标识的重要性,盲目听从客户要求,导致假冒原产地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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