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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2012年湖北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
(时间:2012-9-20 11:39:46) |
本土中标企业大明灯业尽显“主场”本色
2012年9月7日,湖北省2012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会议在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计划》的文件精神,重视总结和运用经验,加强各方面合作,做好2012年度新一轮推广工作。 会议由省发改委环资司吕程主持,省财政厅罗晓荆处长、省发改委环资处董元发处长、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向进斌、孙伟明书记等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列席会议的还有湖北省17个市州发改委科级代表,荆州大明灯业、杭州宇中高虹等中标企业代表及其推广商。大明灯业营销总监文纯阳作为6家中标企业代表在会上作出精彩发言。 会场庄重而热烈,掌声如潮水般涌动。会上,荆州大明灯业等中标企业代表同省发改委签订推广协议,至此湖北省2012年度高效照明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首先,省发改委环资处董元发处长总结了湖北省历年来的推广成果,从全局出发对今年的推广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并对此提出新的要求。他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加大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力度,2012年度全国计划推广1.5亿只以上,其中下达我省推广计划500万只,较最初的200万只有了很大的提高,这说明我省节能灯的推广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这归功于省发改委、财政厅各部门,省节能监察中心同各中标企业及其推广商的精诚合作,共同努力。近年来的推广工作,中标企业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这要求我们的推广工作必须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努力来完成推广任务,同时充分调动全省环资系统的协调、宣传作用,加强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大明灯业作为湖北省本土企业,在过去两年的推广工作中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同省发改委、省节能监察中心、各中标企业及其推广商都保持了良好的关系,按时、按质、超额完成了任务,这当中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推广,互比互助,从而更好的完成今年的推广任务。 省节能监察中心孙伟明书记向与会代表深入分析了今年的推广形势,详细介绍了湖北省2012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并对推广细节进行了重点强调。她指出,今年湖北省的推广任务量较去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还增加了新的中标企业,国家今年对推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加大了检查力度,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大明灯业作为湖北省唯一一家中标企业,更是连续第三年参加推广工作,应该借主场优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其他中标企业积极分享推广经验,共享推广资源,为全省推广工作的圆满完成领航、助力。在讲话中,孙书记倡导各推广企业在推广过程中积极参与向贫困地区捐赠节能灯的公益活动,这既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又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对更好的完成推广任务也大有裨益。孙书记说:“在座有些企业在这方面已经走在了前列,如荆州大明灯业今年8月就向洪湖革命老区捐赠了价值60.3万元的高效照明产品,受到了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联合国淘汰白炽灯项目中国组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荆州大明灯业代表文纯阳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节能监察中心历年来对大明推广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将今年湖北省推广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进行了客观的比较。他认为,高效照明推广工作也是一件十分繁琐、仔细、艰难的工作,政策性强、购买对象和购买手续的繁杂、推广企业资金的高投入,加之几年连续推广的疲劳,都是对推广企业的考验,但是我们有省各级领导强有力的支持,有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专班的正确领导,有湖北省高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及武汉正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特别是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将成为新一轮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极点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带来的对照明产品的刚性需求,都是对我们推广工作的极大利好因素,“对此,我们信心十足。”他说,“相对于中西部其他省份,湖北的推广优势非常明显,相信各推广企业有明显的感受和体会,此应是我们湖北省推广企业的福气!我们应倍感珍惜!” 会后,在主办方的精心安排下,各推广企业同17个市州发改委代表积极开展接头工作,密切沟通,共同探讨各区域推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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