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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开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专项监管工作 |
(时间:2015-12-4 10:16:07)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的要求,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定于近期联合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及接入电网情况专项监管。 本次专项监管对象主要是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获得核准(备案)的风力发电、总装机规模在1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采取的监管方式包括企业自查、召开座谈会、查阅项目资料、实地查看项目等。监管重点包括:电源项目本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项目建成后运营情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情况和项目接网、并网业务办理情况。 湖北省能源局和华中能监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计划于本月7日开始对襄阳、随州、孝感、黄石、黄冈等地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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