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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太阳能热水器企业质疑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与江苏一太阳能热水器企业联手造假骗取国家节能补贴一事终“水落石出”。

11月23日,江苏省质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调查结果,认为从今年2月15日起,江苏省质检院陆续接受委托检验任务,对太阳能热水器进行能效测试,确定能效等级。3月中旬开始,该院按照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对接受委托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进行了检验,其中有80台产品是在该院和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两地完成的。6月初,该院集中出具了379份型式检验报告和379份能效检验报告。 经调查,江苏省质检院在本次太阳能热水器委托检验中,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时间编制错误。二是有80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部分检验项目利用了企业设备、设施和场地检验,违反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第16条规定。虽然该院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南京市公证处的见证下,对上述80种规格的产品实施了复检,且复检结果为所有产品性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能效等级均为一级,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但是该院在本次检验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实不能改变。 江苏省质监局决定,本着严肃处理的精神,给予该院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暂停该院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责成该院开展内部整顿,严肃处理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院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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