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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新管理办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扩张
(时间:2011-9-29 13:50:27)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改委、科技部等四部委日前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2005年施行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随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受到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重视,许多省已经设立或将要设立清洁发展机制技术服务机构,促进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合作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从国际市场布局观察,中国市场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选择性多,项目大,投资环境优厚这些特点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进入中国市场投资。
  随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大规模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也亟待调整与完善,正是出于这样的背景,新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应运而生。整体而言,新管理办法的颁布有望进一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中国的有序开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健康以及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重利益。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从项目参与企业可以看出,能源行业企业占多数。随着能源供需形势的趋紧,未来市场空间有望急速膨胀。根据《办法》,国家设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项目审核理事会组长单位为发改委和科技部。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依法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由于项目申请、核定、审批等程序较为复杂,管理办法将对项目的成功开展发挥重要作用。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低碳经济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通过项目合作,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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